近日,省检察院召开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座谈会,围绕全省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妇联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构建了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体系,对法院、检察、教育、民政、公安、妇联、关工委的职责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落实,推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专门机构、对口部门要主动对接,积极开展工作,将各项职责逐一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我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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