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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投资需谨慎 高额回报要小心
时间:2022-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养老投资的陷阱频频出现,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和隐蔽性很强。犯罪分子以老年人关心的养老问题为噱头,常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等为名实施犯罪,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一个虚无缥缈的项目,宣称“高额回报、稳赚不赔”,使得老年人纷纷将自己的毕生积蓄投入其项目,导致他们晚年处境堪忧。


太原市尖草坪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大涉养老投资非法集资案,涉案资金达26.80亿元,共计7156名老年人损失养老钱。检察官在此以案释法,揭露养老诈骗的非法集资套路,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鉴别能力,守护百姓养老钱。


基本案情

2009年至2015年12月,山西某老年公寓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被告人张某某以12%至36%年利息和4%收益金的报酬对不特定人群宣传,许诺投资半年、一年给予不等的高额利息到期还本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大量资金,先后以山西某老年公寓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

被告人张某某安排专人负责并雇佣49人作为公司业务员进行宣传,通过向老年客户销售贵宾卡、预收床位费、会员卡储值、收取蔬菜大棚押金和收取资产委托款等方式吸收7156余名老年客户资金约人民币26.80亿元,已退还客户本金约人民币16.06亿元,尚未退还本金约人民币10.74亿元。

尖草坪区检察院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9年7月9日期间,以被告人张某某等5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先后十次向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尖草坪区法院于2020年9月4日对上述十案决定合并审理,2020年9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2021年2月8日作出判决,全部采纳尖草坪区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2021年8月21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目前该案的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能动履职

1

提前介入,发挥诉前主导功能

高度重视涉众型老年投资非法集资案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工作,及时对侦查方向、侦查重点以及证据的收集、固定、补充、完善提出建议。重点针对该案中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非法集资金额、资金去向等关键证据提出侦查引导意见,将提高证据质量、解决证据问题的关口前移。

2

释法说理,全面推进认罪认罚

重点围绕被告人对法律适用存在的误解进行细致解答,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明法律含义和适用法律的理由,告知被告人如能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刑事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最终本案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提升办案质效的同时最大限度促使被告人息诉服判。

3

追赃挽损,全力追回养老钱

在涉及财产利益的案件中,人民群众往往更关心损失的财产能否被追回。承办检察官最大限度地致力于追赃挽损工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秉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司法理念,通过释法说理、法律震慑等方式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守护好百姓养老钱的同时,将矛盾稳定在基层、化解在基层。



检 察 官 提 示


老年人朋友切勿相信“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的养老投资陷阱,打消“用小钱赚大钱”“不劳而获”的念头,在投资购买产品服务时,多与子女、家人、朋友商量讨论,切勿擅自决定。



牢记以下投资防骗技巧:

1.验证吸收资金业务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不要参加年收益超过10%的吸收存款项目;

3.投资前查询企业工商登记资料;

4.注意投资的资金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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