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护航留守儿童成长路
时间:2024-04-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4月11日,浮山县人民检察院雏凤助翼未检工作室联合县基层治理公共服务指挥中心,针对办案实践中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难、发现难、报告难等问题,以“云课堂”形式对全县180余名网格员(覆盖全县所有社区、行政村)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专题普法宣讲。





宣讲中,未检干警结合办案实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报告义务主体、具体报告情形、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全方位解读,让网格员们充分认识到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宣讲结束后,未检干警深入社区、行政村张贴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呼吁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或者疑似受到侵害、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线索时,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



每报告一条线索,都有可能拯救一个孩子。下一步,浮山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依托“雏凤助翼”未检工作室,加强司法保护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凝聚多方合力,吸纳更多力量加入未成年人保护大家庭,让祖国的花朵在阳光下快乐绽放。


普法时刻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哪些情况需要强制报告?

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三)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四)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七)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八)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九)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本院介绍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公开-联系方式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视频资料
山西省绿色家庭
山西省绿色家庭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版权所有 山西省浮山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